早起,應該是我們這一代最大的挑戰

滑手機,看電影,玩Instagram,偷偷Follow喜歡的人在幹嘛

看看自己的照片有多少Like跟Comment 等等..

“網路”就佔據了我們一天超過一半的時間

曾經很沉迷英雄聯盟 瘋狂等級..每天一定要打才會舒服

用了計算器換算..超過100天的時間都送給了她..

當過兵的男人

都知道要05:30分起床操課

在嚴格的紀律下

基本上沒人敢賴在床上跟班長說

班長…再讓我睡一下

在有紀律的情況下,早起是你唯一選擇沒得含扣

但從部隊退伍後從軍人身份回歸到死老百姓

能過這麼規律早起的生活又有幾個呢?

成功人士之所以人成功,就是懂得掌握時間

也不須有人逼迫,因為他們都有很偉大的目標等著他們實踐

 

舉例:

Arnold 無可取代的傳奇人物

相信大家應該聽過他大名

他每天只睡六小時

正常人睡8小時,時間就佔據了1/3

但如果睡6小時,時間只佔據了1/4

有更多時間可以投入其他事情

順帶一提..他的IQ高達135

世界級健美先生,美國州長,Hollywood巨星

WorldGYM也是他創辦的 數不盡的傳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QjaXhQczO0

 

Kobe Bryant

黑曼巴,在NBA的生涯得過無數次的榮耀

懂籃球的一定都知道他

不懂籃球的一定都知道他

連Black Jesus 籃球之神麥可喬丹也給他至高無上的評價。20年職業生涯,81分史上第2,5次總冠軍等無數榮耀

除了先天的優勢以外

他還有很有著名的: 你見過凌晨四點的洛杉磯嗎?

很多偉大的球員都很強

但在NBA只有一種精神,叫 “曼巴精神”

一萬個小時可以學會一項專業

但天才的20年累積的練習跟實戰將會締造永恆的傳說

也恭喜他成為史上第一個NBA球員贏得OSCAR獎項!!

#MambaMentality #Oscar

 

哈佛大學

哈哈哈…哈佛大學

世界頂尖名校 能進去的都是怪物

除了IQ高,全方位領導能力,思維邏輯,家庭背景,抗壓性等等都是怪物級的

大學時期

我也常常早上04:30還是醒著 只是都跟讀書無關..哈

但在哈佛的這些超級天才搭配超強的自律

早上04:30還在拼命學習充實自我

稱霸世界好像也只是剛好而已

哈佛圖書館的二十條訓言
1.此刻打盹,你將做夢;而此刻學習,你將圓夢。
2.我荒廢的今日,正是昨日殞身之人祈求的明日。
3.覺得為時已晚的時候,恰恰是最早的時候。
4.勿將今日之事拖到明日。
5.學習時的苦痛是暫時的,未學到的痛苦是終生的。
6.學習這件事,不是缺乏時間,而是缺乏努力。
7.幸福或許不排名次,但成功必排名次。
8.學習並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既然連人生的一部分――學習也無法征服,還能做什麼呢?
9.請享受無法回避的痛苦。
10.只有比別人更早、更勤奮地努力,才能嘗到成功的滋味。
11.誰也不能隨隨便便成功,它來自徹底的自我管理和毅力。
12.時間在流逝。
13.現在流的口水,將成為明天的眼淚。
14.狗一樣地學,紳士一樣地玩。
15.今天不走,明天要跑。
16.投資未來的人,是忠於現實的人。
17.受教育程度代表收入。
18.一天過完,不會再來。
19.即使現在,對手也不停地翻動書頁。
20.沒有艱辛,便無所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4nqjQ3R1oo

 

開哥總結:

時間就是金錢,其實這邏輯是不成立的

因為時間比金錢貴重太多!!!

錢再賺就有,但100億買不了時光機或20年壽命
CEO之所以有錢,就是他掌控了龐大的時間

假設一個人每天工作8小時月工作20天

底下有10個人一個月就1,600個小時

底下有100個人一個月就16,000個小時

底下有1,000個人一個月就160,000個小時

底下有10,000個人一個月就1600,000個小時

底下有100,000個人一個月就16,000,000個小時

1600個小時等於將近67天

16,000,000個小時等於將近666,667天

所以一個頂尖企業很難被取代的秘密也在這

聰明的人 就會瞭解為何複利比原子彈還可怕的概念

即使你一秒鐘價值幾十萬上下,但你一秒都買不到

總言之

時間是我們最珍貴的資源

掌握時間的人,等於掌控這遊戲的格局跟未來

哈佛圖書館的二十條訓言
仔細看完全部的話 都會發現跟時間有關

比你聰明又優秀的人都在跟時間賽跑了

你還有什麼理由不努力呢?

有目標的,持續朝目標全力衝刺吧

還沒有明確目標的,好好掌握時間的運用,把時間花在重要的事

一個簡單的小習慣 (早起) 可能會讓你很不一樣唷

最後,在附上20條訓言裡面我最愛的句子

只有比別人更早、更勤奮地努力,才能嘗到成功的滋味

一起朝夢想努力加油吧!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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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mes 開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